3)第27章 仁 爱 (5)_蔡元培论人生·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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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点儿良心,又怎么忍心做出这样的事呢?

  二是嫖妓。妓女,大多是穷苦的妙龄女子,或受人诱惑,或被人胁迫,被逼无奈才来做这样的事。社会上的人难道不应该把她们当人看?我们同情可怜她们还来不及,怎么忍心对她们动邪念呢!有的人会赎出妓女,这固然是救助她们的一种方法;但如果不慎重地为她们择偶,而是强行霸占她们给自己做小妾,这就是好事没做成,反倒让自已陷入了另一个罪恶。

  三是通奸。凡是犯通奸罪的人,不论男女,都应该被社会所鄙视,对女性更是如此,往往会葬送她们的终身幸福,严重的自杀,更严重的被杀。想到这些,我们怎能不吓得发抖,并以此为戒严厉禁止通奸呢?

  其他不纯洁的爱情都不应该发生,道理和上面基本一样,可以通过推论得知。

  选自《华工学校讲义·德育篇》蔡元培

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

  子贡问孔子:“有没有一句话可以让我们一辈子坚持奉行的?”孔子说:“有啊,自己不想要的,也不要强加给别人。”又有一天,子贡说:“我不想让别人强加给我什么,我也不会强加给别人什么。”这就是孔子对人们的告诫,也由此引发了诸多言论。西方的哲学家曾经说过:“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,而这种自由的界限是不妨碍他人的自由。”不难发现,这些话所包含的意思是相同的。也就是说,我们有思想和言论的自由,不愿意受别人的干涉,当然,别人的思想及言论自由我们也无权干涉;我们都有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被侵害的权利,那么我们也不能侵害别人的身体;我们有保护通信隐私的自由,不希望隐私被别人窥视,因此,我们要严以律己不随便偷窥他人的秘密;我们不想遭人欺骗,那我们就不能欺骗别人;我们不愿意被人欺负怠慢,那么,我们就不能欺负和怠慢别人。事情无论大小,做法都是一样的。

  看看我们与人的交往会发现,其中不但有消极的戒律,还有积极的行为。假如由孔子那句话引申出“自己想要的,就强加给别人”这句话,可以吗?答案是,不完全是这样。人类的欲望,有时会因为遗传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让人做出有悖于正道的行为。如果把自己想要的一切,都强行施加给别人,这样一来,非但无益,反而有害。例如那些贪官污吏喜欢下属的阿谀奉承,于是就对自己的上级也阿谀奉承,这样可以吗?迷信的乡民,总爱听传教士那不着边际的胡说八道,然后像传教士一样对自己的亲友乱讲一通,这样可以吗?至于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有时候也会出错,比如对于那些不好的名声、直白的劝谏等,如果仍然依照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原则不进行直言相劝,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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