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01章 为防不测,我要防患于未然!_重生四合院,开局是八十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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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功,是靠打破大锅饭,搞联产计酬制,类似一种联产承包责任制,改变的是管理模式,很具备推广性。

  但曹志强的成功,基本就是他个人的成功,纯粹是靠他个人的才华去出书出唱片,并不是改变原先的管理模式,也没有触动老旧的既得利益者。

  比如红光机械厂吧,那些明明身体没事儿,却天天请病假不上班的人,也就是所谓泡病假的人,依旧可以每个月按时拿工资,而不是像步厂长搞的那套政策,请病假不上班的人就没工资可拿。

  又比如红光机械厂的工人,依旧是拿死工资,干多干少都是一样的钱,而不是步厂长的那套计件工资,多劳多得,少劳少得,不劳不得。

  曹志强却不一样,他的出版社也好,音像公司也罢,其实下面的人数很少,且这些人的存在,基本都是围绕曹志强个人服务的服务人员。

  等于说,曹志强依旧是自己凭本事吃饭,他的那些手下,都是给他个人服务打下手的,是依托曹志强存在的附属。

  一旦没了曹志强,其他人也就失去了服务对象,立刻就会树倒猢狲散。

  就算曹志强新搞了个知己杂志社,让余德利等人有了更多工作可做,但至少目前来讲,依旧还离不开曹志强。

  本质上讲,曹志强目前控制的单位,跟生产型的企业是不同的,不具备推广性跟学习型,属于一种特例。

  当然了,身为红光机械厂三产办的副主任,曹志强也不是没有帮着机械厂进行改革,但曹志强的所谓改革,是避开原先的问题,开辟新战线,把蛋糕做大。

  比如红光百货公司,就是曹志强对红光机械厂的改革。

  红光百货公司,是一个公私合营性质的合资公司,其中红光机械厂占股百分之五十一,曹志强个人占股百分之四十九。

  按照目前的规矩,红光百货公司,其实就是红光机械厂的控股子公司,也算红光机械厂的一部分。

  这样一来,红光机械厂就可以用到国企的人事统一原则,直接打通红光百货公司跟红光机械厂的人事任命。

  然后,红光百货公司的主要项目,就是连锁便利亭。

  去便利亭当销售员,实行新的工资制度,也就是底薪加提成。

  所谓底薪加提成,是指去便利亭当销售员,每个月固定拿相当于红光机械厂实习工的工资,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提成。

  提成的正式名字叫分成奖金,其实算是奖金的范畴。

  每一个便利亭的销售成绩,都会按照三七分的原则,七成给百货公司,三成留下当个人奖金。

  也就是说,每一个便利亭的销售业绩越好,那么这个便利亭里的销售员的个人奖金就越高。

  如果不当销售员,只是当配送员,则是底薪加奖金模式。

  配送员的底薪跟普通一级钳工的工资一样,但是会根据你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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