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一十六章 吻脚礼_大唐:开局误认李世民是亲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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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了。

 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。

  只有这样,才能更加震慑住这些大臣们。

  明明确确的告诉你们,你们有的东西,朕有。

  你们没有的东西,朕还有!

  所以就踏踏实实做着臣子,不要想着自己多么厉害。

  想要这些好宝贝,就做出政绩,自然会得到赏赐。

  可以说,朝贡体系关系皇帝尊严,以至于许多亡国之君,在朝贡上也喜欢大作文章。

  这是最好的展现强势机会。

  “做皇帝,真难啊!”

  李世民由衷感慨。

  若是被林南听到,恐怕会暗骂这话说的过于装逼,凡尔赛与这话相比,简直不值一提。

  此时,骊山林庄内,自雨堂内,林南瘫坐在椅子上,相当随意。

  侧旁正襟危坐的长孙棠眼皮直跳。

  “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,对别人也忒不尊重了。”

  她狠狠的瞪了林南一眼,觉得这样瘫着很不礼貌。

  却不料林南压根没在意。

  “头发剪短了,挺精神的。”

  林南突然开口,虽然许久未见,但对于这位从遥远北方归来的人,没有多少生疏感。

  “狼侍永远无法忘记主人。”

  “跟你说过,我不好这口。”

  林南很感慨,认真打量着面前这位金发碧眼的异族人。

  这幅纯西方的面孔,相当扎眼,而那一口标准的长安话,更是听得长孙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。

  胡人不少见。

  可长安话说的这么标准的胡人,少见!

  最吓人的,还是这位精简干练的狼侍,脖子上隐约出现的狼头刺青。

  那是突厥人才能有的东西!

  况且……

  恐怕在突厥人中,地位还不低。

  “这狼侍至少也是突厥贵族,怎么在他面前这么卑微,以奴隶自称?”

  长孙棠感觉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,却只能抑制冲动,不敢多问,怕犯了忌讳。

  毕竟其中的事儿,她压根就不了解。

  下一刻,她便见那狼侍单膝跪地,卑微的低着头。

  “当年您在长安解救了我,赐予我新生,从那时起,我便向神灵发誓,此生注定奉您为主,誓死追随,为奴为婢。”

  林南叹息一声,目光放在狼侍身上。

  也不免回忆起,当初将她从奴隶笼子里解救出来画面。

  哪个时候,她才十六岁,被贩卖到了长安的奴隶市场,因为好奇她金发碧眼的样貌,林南就出钱买了下来。

  而后,他方才知晓,这是突厥人从西方捕捉到的奴隶后代。

  甚至连名字都没有!

  脖颈至后背,更是有着丑陋的伤疤,最后被他练手刺青,顺势给她纹了一头狼,增加了些许威风。

  那个时候,她的脸上虽有狼狈,但容貌惊艳,鼻梁高挺、目光深邃。

  若放在后世,简直惊为天人。

  可在唐人眼中,这简直丑的不行。

  唐人的审美是塌鼻子,以至于一千四百年后的波斯,那里的女子明明美若天仙,可波斯女子依旧觉得东方塌鼻子的女人才是天下间最漂亮的。

  甚至有钱人,要进行塌鼻子的手术。

  也就是那种环境下,他购买了狼侍,给了她新生。

  “当初只是让你走趟突厥商路。”

  “却不料机缘巧合,让你成了部族首领。”

  “在突厥游牧的这些日子,感觉怎样?”

  此时狼侍已经开始亲吻林南脚尖,这让穿着木屐的他觉得浑身发麻。

  这种吻脚礼……

  每次经历都是相当的刺激。

  “我还是怀念在主人身边的日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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