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9章 蛊虫_掌花娘娘转世梁栩栩成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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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女儿可受不得一点委屈!”

  沈叔见状便不再多言,出门去准备给我治病的东西了。

  我虽没然听全乎,但是按照爸爸的反应前后一推理,基本八九不离十了。

  成琛在隔壁病房都能帮到我,又是啥偷不走的命格,沈叔想让我去他身边不稀奇。

  爸爸呢。

  不同意更正常。

  不熟么!

  就是我觉得没必要避着我说。

  又不算啥秘密。

  如果要我在沈叔和成琛之间做选择,我也是选沈叔。

  一来沈叔不会把我吓得差点从树上掉下来。

  二来沈叔是专门做这行的高手,驱邪是他强项。

  成琛又不懂这些。

  我光活着不成。

  把丢了的东西抢回来才是正事!

  “栩栩,爸跟你说,小成总家那是高门大户,咱哪,就算条件比不上,也不能让人瞧不起,爸不能送你过去,受委屈!”

  “爸,这有什么委不委屈的,沈叔不就是出个活命的法子么!”

  借光么。

  “你小孩子不懂。”

  爸爸一脸难言,“以后的事儿咱不保准儿,但现在,肯定不行,再说了,送你去个大小伙子身边,我也不放心啊。”

  这倒是。

  成琛那低音炮的声音一炸——

  我真挺怵。

  尤其是他那体格,要是我俩吵架动起手,我够呛能弄过他。

  不行。

  真容易吃亏。

  “爸,你说得对。”

  我老成在在的点头,“沈叔这就挺好,他这灯不但够亮,还有本事,如果要是把人比作汽车,那沈叔的车灯就属于二哥说的氙气大灯了吧。”

  刚刚我也观察了,许姨脾气差归差,做菜不行,干活很有一套!

  搬桌子洗碗。

  动作敏捷麻利。

  沈纯良就不说了,整个一小吃货,睡觉之前还吐了通,吐完自己瞅着还满脸舍不得,要不是许姨眼疾手快的给他拽走,我都怕他捡起来当热了顿又吃了!

  再加上沈叔,这仨人多少都有点不走寻常路。

  好在性子直!

  没弯绕。

  干干脆脆。

  处起来不麻烦!

  老师说过,人是世界上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。

  待一段时间我就会习惯这里了。

  反正沈叔来回强调的就是不能着急,听他那意思,我就是奔活命去,命格么,是我活下去才能去想的‘奢侈品’,虽然听着别扭,毕竟原本就是我的东西,可沈叔用了城池做对比,他说城池被别人夺了去,已经易主了。

  我要做的是自保。

  活。

  会令对方忌惮。

  会对我出手。

  我看似被动,却也是拿回命格的唯一途径。

  等吧。

  一切等交上手再说。

  “你这孩子,挺能记话,还知道氙气大灯呢!”

  爸爸终于笑了,揉了揉我披散的头发又想起啥,“不过栩栩,小成总人还是不错的,你如果再看到他,可不兴说人家丑了,小成总那长相一点都挑不出毛病,那成语咋说的?什么神,对了,丰神俊朗,你把人往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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