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17章 认贼做父_农门肥女夫人不好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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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盯着走在前头腿脚细长明显还是孩子的宋赟。

  想到以后他的竞争对手是宋赟。

  突然就没有那么抗拒了。

  跟一个孩子作对?

  晋安王时不时露出笑来。

  虽然嘴角的笑容在宋赟看来是极其古怪莫名其妙,甚至还有一些油腻的感觉。

  但是宋赟不说。

  小孩子慢慢长大的标志是什么?个子长高了?嘴巴上有胡子了?

  都不是,而是学会往心里藏着心事。

  能够管住自己的嘴巴了。

  野山羊对于宋赟来讲有些重了,提了一般手臂酸的提不动,回头看向晋安王,从这种复杂到莫名其妙的眼神里没有看见杀意。

  他试探的问道:“可以帮忙提一下?到时候分你一条羊腿?”

  “??”晋安王嘴角露出笑来,靠近宋赟:“你知不知道我是陌生人,很危险的那种,随手可以弄死你。”

  宋赟点点头:“这不是你还没有弄死我!”

  晋安王在宋赟的目光下有些扛不住,小孩是个机灵的,机敏的,这种情况还敢跟他一个‘大坏蛋’杵在一起,小脸红润的,说话还不哆嗦,眼神清正。

  看不出一点儿的畏惧。

  这样的孩子,谁不说一声好。

  如果这孩子是他的儿子就好了。

  那就不能争皇位了,他直接把这个机会给让出去。

  “你看我的眼神很奇怪,是不是在打什么鬼主意。”宋赟本能的感觉到危险,脚步往后退了一步。

  在看晋安王眼里还带着提防。

  晋安王伸手接过死了的羊,提着往河边走去。

  羊脖子还流淌着血。

  向来爱干净的晋安王衣服上染成红色。

  到了河边,终于把羊扔到石头上,坐着等宋赟给烤羊。

  民以食为天,宋时初的想法跟大多数人都不一样,换一个名门贵公子或者不会烤全羊,但是宋赟就不一样了,甭说烤全羊,就是再来一个烤乳猪,他都可以胜任。

  用他娘亲的话来讲,人生在世,总会有自己一个人漂泊流浪的时候。

  有些东西学会了才是自己。

  财富跟权势是留不住的。

  只有能力跟经验才会保留,会越发纯熟,再者家里不好过那些年,他就会自己烧火做饭团,到了这会儿,会的必然更多。

  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,吃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。

  看一眼晋安王,候着脸皮问:“你身上有锋利的匕首没,借给我用用,羊身上的内脏得处理一下,我身上的柴刀在粗糙了。”

  宋赟说着,视线落在晋安王的鞋子上。

  据说身份比较高的人出门的时候,身上必然会带着匕首小暗器。

  这位身上肯定也会随身携带。

  晋安王从鞋子里抽出匕首,远远的扔给宋赟。

  看着宋赟熟练的给羊肉去皮开膛,用匕首的技巧也很熟练,这个孩子,被教的很好啊!

  突然间晋安王心里闪过一种恶趣味。

  往林子里走去,说了几句话再次回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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