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23、猎杀时刻_哨兵不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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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都是血了。这是第三十三个,喉结被他的短刀割开,滚热的血喷出来,还喷了他一整脸。而在他们刚才谈论的过程中,宋捡其实想到了一个人。

  樊宇。

  那个想要霸占自己身子的男人,一心认定自己早早勾引了小狼哥的男人,趁着小帐篷里没有人,把自己按住还扒掉衣服的男人,他的心和这些人一样肮脏。

  他那年已经制伏了自己,自己完全没法反抗暴行,不小心将他惹怒差点儿丢了小命,连小帐篷都跑不出去。是小狼哥带着一把枪回来了,毫不犹豫地开枪,子弹瞬间击穿樊宇的脑袋。

  当时,宋捡其实是有些害怕的,害怕武器的威力,也知道哥还没长大就为自己杀了人。人的生命被夺去,和看到狼带着猎物回来,感觉完全不一样。

  他害怕,也曾经想过,如果樊宇没被杀死会怎么样,哥完全可以打穿他的肩膀,或者用子弹打断他的膝关节。那样的话,或许营地里的人就不会轰走他们,哥也不会在小小年龄就背负上杀害养父的罪名。

  可是现在他只想杀了这些人。

  不要弄伤,不要击晕,就是完完全全、干干脆脆地杀了他们。对恶人的留情就是对好人的伤害,他们欺负人,凭什么……凭什么还要活在沙漠里?

  那些被他们欺负的人,又为什么要遭受苦难?小狼哥那年没做错,这种人就不该活,他们只要多活一天,就是对死去的人和受欺侮的人的讽刺。

  “那边我清理完了,一共二十九个。”李韩帮宋捡将尸体抬走,全部藏在帐篷后面,最远端的小帐篷已经跑出了人,是女人,她们的衣服都破了,但是听从李韩的安排,全部猫着腰往电网开口的地方跑。

  “我让她们先跑。”李韩低声说,“还没找到张灵,继续找。我去那边……”说着他又隐入黑夜里,在灯光不足的野外环境中,哨兵的视力就成了最好的工具。

  宋捡没来得及和他说话,短刀只收在袖口里以备不时之需,他将帐帘撩开,也猫着腰,带着一身血迹钻进去。

  一进去,帐篷里的几个女人就开始往后躲。

  “别怕!是我!”他也不知道这些女人认不认识自己,面孔都很生,“是张牧派我来的!”

  原本她们还在往后藏,用衣服和头发藏住脸,甚至顾不上挡住腿,可是听到张牧这个名字,她们已经麻木的脸慢慢抬了起来。

  宋捡知道她们都受伤了,也知道现在自己的形象实在没有可信度。谁会相信一个满身都是血的佣兵呢,但还是擦了擦脸,小心翼翼地慢慢说,生怕她们因为受惊吓发出叫喊:“张牧,是张牧。他还活着,他派我来接你们。你们的腿还能走吗?”

  女人们的迅速靠近,是宋捡完全没想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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