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_不能修仙的我只有去培育魂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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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运动,王澈遇到那些千足兵蚁的时候,只花了几分钟。

  其实磁力剑的速度,不算快。

  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,着实很快。

  途中,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。

  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,就迅速撤离了。

 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。

  只知道,他是王霸天。

  这就够了。

  千足兵蚁:群居性魂兽,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,刚孵化的兵蚁,只有四只脚。但修为每过十年,就会长出一只脚,百年后,每百年长出一只脚,依次递增。

 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,成为千足飞蚁,就会长出翅膀。

 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,修为越高,就能飞得越高。

 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,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,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。

  在双系魂宠中,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。

  当然,魂宠是魂宠。

  魂兽是魂兽。

  魂兽的进化,和魂宠是不一样的。

 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,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。

 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,更为困难,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,也不会随便进化。

  所以,野外的魂兽,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,数千年的绿毛虫。

 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,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。

  数量太多了。

 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,只有几十米。

  能很清晰的看到,下方密密麻麻,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,横陈在原野上。

  一窝蜂似的,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。

  随便一只千足兵蚁,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。

  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,这么大只,可想而知,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。

  因为脚很多,行动起来,其速度是真的快。

  其口中的黏液,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。

  所以,几只千足兵蚁,一旦被潜入,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。

  千足兵逸要说缺点,就是体质不行,长途跋涉,是不擅长的。

  可现在,显然不对劲。

  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,都乌漆嘛黑的,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,蠕动着。

  像是随时会爆炸般。

  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。

  “乌血病。”

  王澈嘀咕一声。

  作为魂宠中的绝症。

  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。

  主要是麻烦,发病期短且快,前前后后可能就一天,两天不到。

  甚至半天不到。

  就没了。

  想要救治,就非常赶时间。

  病症形成的原因,据说和当年大战,世界留下的后遗症有关系。

  魂兽沾上了某种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能量,然后迅速被感染…

  “比起寻常的千足兵蚁,要强大很多…这些恐怖分子还真是造孽。”

  王澈摇摇头。

  千足兵蚁其实性情较为温和,一般不会攻击人类。

  现今野外的魂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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