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十二章喜欢_穿书之拯救配角做老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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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六十二章喜欢

  一望无垠的冰原上,一头全身雪白的牦牛正拉着一辆同样颜色的车厢,飞驰前行。牦牛没有瞳仁,却能很好的辨认方向,也能准确地绕开脚下的障碍物,要不是它不知疲倦毫无生息,乍看之下很容易将它当作活着的生物。

  涂淳坐在牛车顶棚上,两条腿悬在半空来回晃荡,不时还摇头晃脑地哼两句小曲儿,兴致颇高。尽管周围寒风夹杂,他光着膀子,却一点都不觉得冷。

  “你能不能安静点!”车厢里猛地传来一声怒吼,“我快被你吵得走火入魔了!”

  涂淳一弯腰,从车窗里一骨碌钻进去,敏捷得像只猴子。

  沈浩盘腿坐在车厢里,双手倒扣在大腿上,呼吸急促,面颊上泛着红光。他此时正在进行融合白虎精血的第二步,确实不宜受外界干扰。

  从某方面来说,涂淳这个人还是比较实在的,至少在教他融合精血这方面,是没有任何隐瞒的。融合神兽精血这件事,本身的危险性是极高的,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,爆体而亡。但是涂淳不知从哪儿摸索出来这么一个新办法,可以将这个风险降至最低,而且过程中所受的痛苦,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
  当然,不论这方法有多安全合适,这也是个十分浩大的工程,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。就目前来说,沈浩也只是将那滴白虎精血融入体内,却依然没法将它导入自身的血液循环当中,自然也就没法发挥白虎的神力。

  呼出一口浊气,沈浩睁开眼睛,暂停了今天的修炼。

  涂淳的视线有些过分灼热,沈浩偏了偏头,远眺着窗外的冰天雪地,压下心头莫名的空虚,开口打破沉寂:“你这牛车都跑了一天一夜了,还没到目的地吗?”

  “你怎么比我还着急。”涂淳双臂枕在脑后,靠在墙上说,“这么快回去干嘛,看老头子的脸色吗?那多无趣啊,还不如咱俩多呆一会儿,你比老头子好看多了。”

  “涂哥哥,我的亲哥,你能不能别再恶心我了。”沈浩拽紧拳头,想了想还是松开,哭笑不得地说,“你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?”

  他就不明白了,他虽然对自己的外貌还算有点自信,但绝对还没到惊天地泣鬼神让人看一眼就坠入爱河的那种吧?尤其是,对方也是个男的。秦俊南就算了,他们好歹纠缠了两年,他和涂淳认识还没超过三天,这家伙只要一出现在视线内,眼睛总是黏在他身上,让他感觉浑身都毛毛的。

  “哪根筋也没搭错。”涂淳笑嘻嘻地说,“我又不像你们人类那么虚伪,我就是觉得你好看,就是喜欢看,怎么看都看不腻。”

  “打住!”沈浩嘴角抽搐着嚷道,“你说的那个‘喜欢’,不是我理解的那种‘喜欢’吧?”

  涂淳翘起二郎腿,吊儿郎当地答道:“我不知道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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